臺南市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2023 年 5 月 29 日Written by serc001 申請條件: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本計畫不含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以下簡稱特教通報網)登錄有案且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規定者。(詳如計畫) 附件1臺南市112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1111206下載 附件2臺南市112年度1-6月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申請表國中小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