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學生個別輔導計畫(IGP)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6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在前述法源依據下,個別輔導計劃(Individual Guidance Plan, IGP)之撰寫,已是資優教育教師必需具備的知能與任務。為了讓資優教育教師撰寫個別輔導計畫有方向可循,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設計本份表格提供學校參考。此外,電腦化版本可減輕教師重複撰寫的辛勞,故由特殊教育通報網中心設計,以提供學校運用。

資優學生個別輔導計畫網站:http://igp.set.edu.tw/Home/Home

請各校至上方網站填寫學生IGP,並務確實依特殊教育法執行,本局每年至少檢核1份學生I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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