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資料彙整一覽表」(如附件1)之補充說明(1)各項證明、表現、獎懲、服務採計至115年02月22日為止修正為(1)各項證明、表現、獎懲、服務採計至115年02月10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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